时间:[2022/4/25 13:04:49] 阅读数: 次
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工作要求,更大力度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、恢复发展。依据苏府〔2022〕19号文件要求:4月1日至7月末,对申请办理自来水、管道天然气延期缴费的困难非居民用户不停止供水、供气,免收滞纳金。
一、实施对象
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直接供水范围内,服务业及相关领域困难行业市场主体的非居民用户,均可向我司提出申请,享受缓缴水费(不因欠费暂停供水)、免除滞纳金的政策。
二、实施时间
延期缴纳账单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。根据贵户的实际账单周期,分为以下三类情况:
逢单月抄表用户涉及5月、7月二期账单
逢双月抄表用户涉及4月、6月或6月、8月任意二期账单
每月抄表用户涉及4月、5月、6月、7月四期账单
三、申请流程
经办人可以登录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官方网站
https://www.szzls.com.cn
首页-右上角“公司公告”-“优惠政策”-“疫情纾困缓缴水费、免除滞纳金公告”进行表格下载和申请流程查询。
也可以通过以下链接直接下载《延期缴费申请表》
附件下载:
填妥《延期缴费申请表》后,经办人携带身份证明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复印件,一并交至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营业厅(姑苏区人民路1100号)。经办人也可以关注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,在微信网厅进行材料上传。收到申请后,我司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,并短信通知办理结果。
如您在申请表内,已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后续仅需提交《延期缴费申请表》,我司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同步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营业执照,免于您重复提交。
材料提交后,您也可以通过微信网厅,右下角“我的”-“我的办件”,查询业务办理进度。
四、滞纳金免除
经确认办理成功的用户,延期缴纳水费产生的滞纳金将予以免除;已缴纳的滞纳金,我司将统一返还到您的水费预存款账户内。